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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5日起,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一律查扣处罚
新的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国家标准
(以下简称“新国标”)
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
台州自启动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以来
不少车主纷纷为自己的两轮电动车
办理了“临时身份”
还有相当部分车主
尚未申请备案登记!
逾期未备案登记的后果很严重
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标准实施后,未经备案登记的两轮电动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,违反规定的,依法扣留车辆,车辆列入《公告》的,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;车辆未列入《公告》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,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。
也就是说,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,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,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,将面临拘留、罚款等处罚。
抓紧时间登记备案!
凭有效身份证件、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
向住所地派出所申请备案登记
已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
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
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
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
办理备案登记
符合旧国标且列入《公告》的电动车
必须在2019年4月15日前
办理备案登记
4月15日后
只有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
才能办理注册登记
一律严查电动车
4月15日后
只有办理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
才能上路行驶
还没备案登记的车主,
赶紧行动起来!
台州市区防盗备案登记点
椒江区
黄岩区
路桥区
集聚区
温馨提醒
备案登记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期间
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
应当戴安全头盔,不得载人
同时应当遵守通行规定
文明安全行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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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微讯社
来源| 台州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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